擔心有人來討債 女子同意辦了假離婚
  結果不到一年男方另娶妻 女子復婚夢難圓很傷心
  楚天都市報訊 (記者餘皓 通訊員何琳 實習生張文婕)支持丈夫避債辦成所謂假離婚,卻不料老公很快跟別的女人結婚。遭此際遇的29歲王女士慌了神,找到前夫提復婚一事,卻被告知因新婚妻有孕在身不得離婚。前日,王某向東西湖區法律援助中心求助,傷心欲絕。
  據王女士稱,自己與男子李某婚後育有一4歲女兒,李某與人合伙做建材生意,一家三口日子還不錯。去年8月起,李某跟合伙人鬧矛盾,合伙人抽資撤走,建材生意每況愈下甚至有人上門討債。李某就跟妻子商量,早作准備辦個假離婚,將房產等划到王的名下,孩子由王撫養。王女士覺得老公說得有理,想到熬過這段困難總是要復婚的,就同意了。雙方辦理離婚但並未離家,仍在一起生活。
  今年6月,王女士意外得知李某和另一女子金某領證結婚,李某解釋是因金某懷孕,才被迫領了證。“我找到金某向她講明情況,並要求她和李某離婚,但金某不同意……”王女士傷心不已,堅決要李某一起想辦法跟她復婚,李某則稱“願意復婚,但法律上要行得通”。
  東西湖法援中心的何艷芳律師聽完王、李二人訴說後,搖頭嘆息。她告訴王女士法律上不存在假離婚一說,“辦理離婚手續,就已不存在婚姻關係”。同時按我國婚姻法規定,女方在懷孕期間、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,男方不得提出離婚。這意味著,李某在一年多里不能離婚,更不用談與王女士復婚。
(編輯:SN06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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